近日,麗江市出臺《加強脫貧攻堅常態化監督檢查工作方案》,《方案》結合麗江脫貧攻堅工作實際,細化各主責部門和縣區的責任清單,明確提出加強脫貧攻堅常態化監督檢查的工作任務、工作方式、工作措施和責任追究,要求行業主管和主責部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的職能定位,切實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建立健全脫貧攻堅常態化監督檢查工作機制。
明確工作任務。主責部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嚴格按照《麗江市脫貧攻堅“八個責任主體”責任清單》,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在行業或部門內開展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堅持“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的職能定位,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黨員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脫貧政策走偏受阻、脫貧項目和資金管理使用違規違紀,以及發生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的各類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開展專項紀律檢查。
創新工作方式。常態化監督檢查工作中采取“N+1”專項督查,從源頭上推動主責部門履職盡責、齊抓共管。“N”指市直各主責部門和市委、市政府專項督查組根據職能作用和管理權限,在職責范圍對行業和部門落實脫貧攻堅各項工作任務情況進行督查和推動;“1”指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各級政府、各職能部門紀律、作風、履責情況的督查。主責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根據職責履行落實脫貧攻堅工作的行業管理主體責任,履行各自監督檢查職能制定規范并開展經常性督查,及時向紀檢部門上報督查情況或移交問題線索。市委市政府督查組開展專項督查,按照定期督導與專項督查相結合、重點督導與全面檢查相結合的要求,對各級黨委、政府履行脫貧攻堅工作責任、開展脫貧攻堅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指導。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專項紀律檢查,強化對主責部門履責情況的再監督和移送問題線索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開展專項紀律檢查。
健全工作機制。圍繞脫貧攻堅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是否落實、政策執行是否到位、“六項紀律”執行是否嚴格等,建立健全四項工作機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強脫貧攻堅常態化監督檢查工作。把脫貧攻堅紀律作風情況納入巡察范圍,開展重點巡察和專項巡察。建立健全違紀問題線索移送機制,扶貧、發改、財政、審計、住建、人社等責任部門在日常工作、業務監管、專項檢查中發現涉嫌違規違紀問題,應及時匯總并移送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完善脫貧攻堅紀律檢查常態工作機制,及時妥善提出分類處置意見和解決存在問題,著力提升抽查工作實效。四是建立工作通報機制,建立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和信息通報制度,加大對正反兩方面典型的工作性通報。
嚴肅責任追究。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充分運用黨委政府綜合考評、監管部門工作檢查、審計監督等成果,嚴肅問責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把脫貧攻堅紀律作風建設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檢查考核結果要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堅決問責脫貧攻堅工作中的失職失責行為,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建立黨員干部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紀律作風問題監督問責機制,完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加大對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的黨員干部追責問責力度。嚴懲脫貧攻堅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對脫貧攻堅工作中違規違紀行為“零容忍”,堅決斬斷敢于伸向脫貧攻堅項目和資金的黑手,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手軟、決不姑息。(付饒)